一、申请安装或更换对象
本市常住户口,持有《残疾人证》,家庭经济困难,因截肢造成大腿或小腿缺失,有安装或更换假肢需求的肢体残疾人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申请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2.社区(村)、街道(乡、镇)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书;
3.申请安装或更换假肢的书面申请。
三、申请制作程序
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→县(区)残联登记报名(填写贫困肢残人安装或更换大小腿假肢申请审批表)→报市残联核准→经市残联指定的假肢安装生产企业专业人员检查取型→生产制作成品→由技术人员指导申请人进行假肢试穿及适应性康复训练→正式穿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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